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“绿色通道”引进人才办法》(内人社发〔2019〕49号)、《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内师校发〔2025〕13号)和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》(校人字〔2020〕4号)有关规定,我院于2025年11月11日完成曹迪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工作,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,电话:0471-7381035或0471-738375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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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应聘学院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历 |
专业 |
毕业院校 |
考核成绩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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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心理学院 |
曹迪 |
男 |
博士 研究生 |
社会心理学 |
武汉大学 |
95.6 |
申请我校心理学师资博士后 |
心理学院
2025年11月11日